就在这儿收拾东西准备回国的时候,沈欢就接到了好几个的广告。
都是国际一线品牌。
有信用卡巨头VISA,有餐饮行业巨头麦当劳,也有饮料行业双天王之一的百事可乐公司,更有宝马汽车。
他们对沈欢都比较大方,给的广告费都很高,比如VISA直接给了800万美金,最低的宝马汽车也给了300万美金。
但是这些公司也很小心翼翼,他们只和沈欢先签约一年的时间,说是等到后面再续签。
说白了不就是担心沈欢的热度消失,多签会亏本吗?
所以王真和张雅雅都怂恿沈欢快点签下,多挣一点外国佬的钱。
沈欢自己也觉得这样挺对的。
挣外国人的钱,回国去捐赠给那些有需要的人,绝对是一个功德嘛。
因此,沈欢借用了一下科比的律师团体,两天之内就签下了这么四份合同,总计收入了2000万美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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