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哗啦啦”——
沉重的铁链声在寂静的走廊内响起,房顶几根昏暗的灯管照在水泥地上的一处水坑处,一只大脚踩上去,“啪唧”泥水溢出,未等回流紧接着被铁链子拖拉,铁球碾压,这处小小水坑中的水基本上被挥散殆尽。
“十一,排名挺靠前的嘛,犯了什么滔天大罪?”西区狱警扒拉两下男人左胸前的胸号牌。
“我是无辜的。”男人开口说话,嗓音略有沙哑。
“别跟这小子废话了,不管谁问他都是这句话。”领他进来的两名狱警之一不耐烦的开口,“证据确凿,判决书已下,无论怎样抵赖都没用。赶紧随便给他安排个地方,这么晚了,我都困了。”说着打了个哈欠。
男人脸颊上一道深深的伤疤自左眉内侧一路划到右脖颈处,鼻梁上的皮肉轻微开裂,横眉怒目,一米九多的身高,显露在人前类似地狱中的魔鬼那般凶神恶煞,走在街上定会吓到小朋友的那种。
不过,监狱里什么奇怪的人没有,男人这个样子只是脸上有伤疤显得凶恶,若无这道伤疤顶多算的上身材魁梧的高大汉子,至于杀人放火作恶之类的,只要进了这所监狱,上至六十多岁的老人,下至刚成年的少年,身上至少背负着不下一条人命。这样想的话,男人这副相貌还挺应这里的景。
西区狱警看了他两眼便收回了目光,晃了晃腰间的钥匙:“跟我来吧。”
男人胸牌上的号码是十一,在监狱里便褪去本来的名字,以十一称呼。
从一往后数,数字越大表明所犯的罪越轻,直至如今已排到了五百零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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