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同水有关的刑罚,被称为“水刑”将受刑者剥去上衣,仰卧躺在长条木凳上,头部悬在木凳一侧,用大铁壶装满辣椒水,汽油或者煤油,灌入到受刑人嘴里。
还有更残忍的水刑,则是用胶皮管一端接到水龙头上,另外一端插入受刑者鼻子里面。
打开水龙头,将自来水灌入到受刑者身体里。等看到受刑者腹部鼓的如同皮球,刑讯者用脚使劲踩受刑者腹部。
使管进入的水从口鼻串出,喷涌如泉,血水如注,极其凶残。
“火刑”则是用烙、烫、烧等手段摧残受刑者身体的审讯刑法。
将受刑者剥去上衣,绑在木柱上,用烟头、香火,甚至是烧红的铁条,烙铁烫烧受刑者的身体。
用蜡烛烧受刑者身上的毛发,手段残忍,令人发指。
凡是刑罚手段跟土有关的,被称为“土刑”。迫使受刑者脱去外科,露出膝盖,跪在破碎的碗茬上。
更为残忍的是在地上挖一个大坑,让受刑者站在坑里。然后往坑里填土,一直埋到颈部,仅留头部在外面。时间一长,便会使人窒息而亡。
砰!砰!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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