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臻见诸将信心爆棚,又提醒道:“诸位,这燧发枪虽然锐利且与火铳有七成相似,但要让军士操练成熟,恐怕也需些时日!”
郑秋认同地点点头:“王爷所言极是,燧发枪比火铳施放要快一倍,所以只有最娴熟的铳手才能跟上燧发枪装填铅弹和火药的速度,军中使用火铳已久,铳手的装填弹药的速度已经固化,不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无法发挥燧发枪最大的功效。”
郑秋考虑甚是周全,又道:“而且,使用燧发枪的兵马仍然需要甲士、炮手和长枪兵的保护,这需要重新整编。”
郭臻听得仔细,他选择郑秋出战不仅仅是因为对他更加偏爱,也是郑秋比龙云更能发挥燧发枪的优势。
当然,郭臻也承认,自己更喜欢郑秋,这个当年他从枯井中捞出来带到塞外的孤儿,在他心中和儿子差不了多少。
从草原鏖战到席卷江南,郭臻最倚重的将军才过而立之年,但因为郑秋的沉稳和老练,他给别人感觉的年龄比实际年龄要大许多。
郭臻一直希望郑秋能意气风发一点,如许义阳那样,他记得当初晋南那座山寨的惨状,所以知道那场屠杀给郑秋留下的阴影一直没有消除。
孩提时代遇见的事有时候会影响终生,一切都是机缘,有善缘,也有恶缘。
郑秋言简意赅,把燧发枪的战法简单陈述,在军阵上,他是个天才,不是那种才华横溢的天才,而是那种精细到极点的天才。
这样的人,往往会比较本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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