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要做港岛豪门第356章【同居共财】 (2 / 6)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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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大儿子林勇东在耀世工业管理技术,每月可以拿2300港币的工资;

        小儿子林何之在林有德的德旺纺织集团做管理,每月可以拿1500港币的工资;

        以上就是两个结婚的富二代经济状况,林月如看不下去这种事情,但是又不好和父亲对着干;

        所以每年春节以发红包的名义,给个五万港币的红包,照顾照顾两个弟弟。

        林有德有他的考虑,吴光耀自然也不会干涉,再说两兄弟有个有钱的姐姐,不至于真缺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情况,在这个时代的大家族并不少见;

        比较有名的就是港岛张氏张祝珊家族,全家大小一道辛勤劳动,赚到的钱聚集在一起;张氏一家30余口人,挤在一幢住宅,吃一锅饭,穿一样贵的衣,后代也在同一所学校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张祝珊家族在后世闹分家产,对簿公堂,闹得也挺凶的;

        显然这种同居共财虽然前面可以共创业,但是一旦主心骨死了之后,难免就会分崩离析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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