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末龙襄【 第三十三章 废苛政 分田地 】 (2 / 8)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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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算赋是十五岁成丁到五十六岁每年交一百二十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口食是七岁到十四岁每年交二十钱,到了东汉末年口食变成了一岁就开始交,很多百姓交不起,刚生下来的婴儿就杀死或者抛弃了,这就是史书上记载的“生子辄杀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什么更赋、户赋、平赋、军赋、祭赋都是人头税。

        朝廷不管百姓有没有产出,只要活着就得缴税,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逃户和豪强地主隐匿的隐户。

        刘襄要把这些人头税都废除掉,只按田产收税。

        种地产粮,按比例缴税,让每个百姓都明白这个道理,就会减少很多官吏上下其手的机会,减少很多世家豪强的盘剥。

        名目列的越多,百姓越不明白,官吏就越有机会贪腐。

        简单明白的税制才是百姓需要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刘襄消灭不了官员的贪腐,也阻止不了世家豪强的出现和壮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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