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时:从签到墨家开始第四百二十二章 亡秦者何? (2 / 8)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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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秦始皇废除分封制以后,建立了一套自中央到地方的郡县制和官僚制。

        初分全国为36郡,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大增至46郡,定咸阳为首都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、御史大夫和太尉,亦称“三公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地方郡的长官为守,县的长官为令。

        郡县制初步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,封建制、官僚制则代替了贵族的世袭制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巩固政权,秦始皇还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,主要是:统一货币和度量衡;统一文字;修筑长城、驰道和直道;强迫迁徙六国富民和平民。

        秦统一六国以后,为了防止六国贵族依持宗族“死灰复燃”,强迫他们迁徒到咸阳,要他们看护皇陵,或者迁徙于西南边远地区,一些平民也同时被迫迁徙,叫做“迁虏”,做开矿、开盐井等苦役。

        始皇帝三十二年(前215年),秦将蒙恬夺九原河南,设置34县,建立九原郡。

        统一六国后,商鞅变法时极力反对的各方面的学派、人才都纷纷来到秦国服务,可能秦始皇采用了“秦国特色的商鞅变法”,造成秦帝国各种迷信盛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黄老道家、阴阳家,他们综合儒、法、道诸家的学说,提出所谓“五德终始说”,尤其得到始皇的信任,始皇于是认为秦是水德,周是火德,水能克火,因此秦得天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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