邱梅如实说,“普通职工十块钱一个月,您要是过来,我可以给您二十块钱。”
于洪志冷着脸,“我现在一个月的工资是三十六块。”
虽然在厂子里的生活的确不如意,但于洪志毕竟工作年限长,在排资论辈按照年限算工资的厂里给到职工的顶格工资。
县城工人基本最高的工资也就是这个数了,后面不升领导是加不上去的。
因而也一直有“36元万岁”的说法。
这个数字邱梅是给不了的。
毕竟养殖场才刚刚开起来,远没有那些大厂子的财大气粗。
再者说了,加工厂毕竟是邱梅自己的厂,给膳大娘的钱虽然多,也是邱梅能做主的。
可养殖场必须要和袁岳商量着来,于洪志一个外人如果拿到工资太高,其他人知道了难道不会说闲话?
很多事情不患寡而患不均,不能从一开始就埋下隐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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