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特莱尼斯热情地介绍起来,“如你所知,我是领主麾下的骑士。我身列四名方旗骑士之一,率领着一支百人小队。我的部下都是军人世家出身,他们全都是职业的军人。除了这些士兵,我还有三名扈从和一个徒弟,徒弟就是你见到的罗尔,他现在是一名见习骑士。”
“我的徒弟和侍从也都出身军人世家,他们都是出色的战士,而且比普通的士兵更出色。不仅具备强健的体魄,还有敏锐的头脑和求知若渴的热情。”
老头嘴上夸着自己的徒弟,其实心里还有点难以启齿的心事:罗尔固然是个好孩子,他性情温顺,也懂得孝顺师长。可他就是——有点苯、天资不够,也缺少了一些杀伐果敢。可是徒弟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,带得久了,感情也深,总不能说资质不高就扔掉吧!
况且,他们都是有脸面的家庭送来的,按照家境排位。有些利益关系纠葛,特莱尼斯牵涉其中,总要尽最大的努力保护罗尔才是。
“能够加入军队,成为骑士的扈从,对于年轻人是最好的机遇。无论你以后走上什么道路,这都是不错的起点。”特莱尼斯又补充道。
“我觉得也不错。”古温克听了,都没有翻译,直接对迦兰德说:“毕竟你是小主人嘛,赚钱这种事让奴隶做就好了。你就应该找一份舒适体面的职位,吃饱了闲晃。”
再说,不能赚钱的话,金花的父亲怎么办?他脸上露着难色。
缺钱。这也是特莱尼斯敢拉拢他的原因。
“赎回你的族人,还需要多少钱?”特莱尼斯关切地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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