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李洪总不能说,他想用沈湘芸身上的事情,来教一教大明的官员们该如何处理案子,思来想去方才言道:“姑娘那日在养济院所为,我李某十分敬佩,今日见姑娘为难,自当鼎力相助。”
沈湘芸摇摇头言道:“公子已经救了我一次,小女子尚未报答,不敢在拖欠公子恩情,多谢公子好意了。”
沈湘芸此言的意思,其实还是信不过李洪,见状李洪只得言道:“也罢,姑娘若是不信我,那便权当我是讼师,事后姑娘给些报酬,如此一来也算不得恩情,只是一笔交易,姑娘觉得如何?”
讼师这种职业,自古就有,古代人识字率太低,而若是报官却需要呈上状纸,便有一些日子过得不太好的读书人,会替不识字的人代写书状,这些书状包括遗嘱、各种契约、呈状以及工商行政方面的申请,更多的是谋写诉状。
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政治家邓析,其被视为古代讼师的鼻祖。此人擅长诉讼,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,史书记载其往往“操两可之说,设无穷之词”,并能“持之有故,言之成理”。
听起来有些像是后世的律师助理做的的工作,而实际上,等到清末期时,讼师则被称之为状师,这个时候的状师便已经和后世的律师并没有什么区别了,都是精通律法,在其中找一些空子,替出得起钱财之人辩护。
而李洪要做的,便是充当一次状师,教一教现在的大明,真正的庭审应该是什么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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