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哥不是没吃过我,真正意义上的吃。那是我们俩第一次做,也是他唯一一次提枪挞伐,不是我不让他吃,而是他明白自己把持不住会要了我的命,所以才把粗活留给我做。
我们租的第一套房子,基本上就一个框,一张床,一个衣柜,没有煮食工具,也没有电冰箱,不过特别便宜,我跟我哥都高兴得不得了。住进去的第一件事:洗澡,洗衣服。露宿街头的一个月里,我们的衣服都是在泳池淋浴间或者公共厕所里洗的,没甚麽地方可以晾,只能搭在商场的栏杆上或者在便利店里的椅子上吹吹空调。有时候乾不了就要换到身上,0的,遇到雨天还会有霉味。
我看着晾在出租屋窗花上的衣服,突然有种在战争中躲到防空洞里的安心感。尽管它很短暂,但很真实。
或许我哥也这麽觉得,才会抱着我说:「好幸福啊。」
我m0了m0他的耳垂说:「我有礼物要给你。」
我陪聊的工资是日结的,前两天我领了钱就带我哥去打耳洞,左耳。从小就觉得他耳朵的形状很漂亮,戴饰品一定很好看。他怕疼,打完生了我一天的气。我趁机撇下他去买了耳环。
我哥看着我掏出一个很普通的金属圈,想要伸手拿,被我躲开了。
「不能用手。」我说。
他愣愣地看着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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