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我见过他那种样子。
坐在办公室里,手放在桌上,不说话,眼神发直,像一个知道自己快撑不住的人。那种人会做错事,会自保,会拿整间医院替自己垫背,但未必敢碰最後那一步。
方正杰就不一样。
他太会留退路了。什麽话到他嘴里都不会说Si,什麽场面他都能站在刚好不沾手的位置。平常看起来像圆融,出事时就会发现,那其实是另一种冷。
许晓薇说过,她看到方正杰从顶楼楼梯间走出来,袖口沾到灰。
萧志远指甲里,也验到同样的水泥粉。
顶楼栏杆是粗水泥面,只要手真的碰过,沾上去不奇怪。问题不是会不会沾到,而是方正杰为什麽在那里,为什麽之後一句都没提。
如果他只是刚好在场,为什麽不报警?
如果他真的试着救人,为什麽要把自己从整件事里摘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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